2023-12-10
悬赏广告通常被视为邀约(invitation to treat),而不是单方允诺。在法律上,邀约是指一种表达意愿邀请他人提出要约的行为,而不是直接提出要约。悬赏广告是对公众发出的邀约,鼓励他们提供特定的服务、信息或完成任务,以获取相应的悬赏。
当个人或公司发布悬赏广告时,他们并未明确表示愿意与所有愿意履行条件的人签订合同,而是在等待具体提案。只有在某人回应悬赏广告并提出具体的要约时,才形成了法律上的要约与接受关系。
因此,悬赏广告更类似于邀请人们参与谈判,而非直接承诺与所有回应者建立合同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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